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。为贯彻落实《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认真做好我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认真学习《办法》,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履行《办法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,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,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管理。
二、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根据《办法》的规定,将相关信息报我局备案。具体如下:
(一)企业如实填写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》,盖好企业公章后交至所在辖区监管部门审核;
(二)企业如实填写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信息表》,将电子版发送至所在辖区监管部门邮箱。
三、我局将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,符合规定的,将按要求向社会进行公示。
深圳的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》,审核通过后,只是公示,没有证书,不像其它地方,会有一个网络销售凭证,上电商平台时,只要上传审核通过对应批次的截图及链接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