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污经营许可证
发布日期:2020-03-23 浏览次数:
1.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。
2.营业执照
3.组织机构代码证(如营业执照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需提供)
4.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。
5.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材料(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的不需提供
6.建设项目落实环评批复文件批复意见的自查报告(因试生产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的需提供)
7.规范设置的排污口照片及登记证
8.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交易凭证(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需提供)
9.排污权核定审查意见(《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10.规定应核定排污权的现有排污单位,在2014年9月1日后第一次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时需提供,此后办理不需再提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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